2012年摩洛哥为制定本国茶叶农药残留标准,加大进口茶叶的农药残留普查力度,尤其是针对中国检测了包括氰戊菊酯、吡虫啉、啶虫脒、三唑磷等l4项农药残留。2017年9月起,摩洛哥政府要求进口茶叶必须符合其出台的《农产品和食品中农药残留》《茶叶化学特性》和《商品茶质量和卫生安全》3个法规要求,一度造成我国近400个集装箱的出口茶叶滞留港口。此次摩洛哥通报的茶叶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48种农药的种类与我国GB 2763—2016中涉及茶叶农残标准的种类是完全一致的,只是限量上有所不同。可以从一个侧面看出,摩方是充分考虑了当前茶叶进口的实际情况。针对摩洛哥实施的茶叶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为有效防控出口摩洛哥茶叶中的农残风险,现就我国茶园用药管控提出以下一些建议。
要进一步规范茶园农药的选用
无论是出口摩洛哥还是出口欧盟,茶叶中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首先必须符合我国的茶叶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这次摩洛哥通报的针对我国的48项茶叶农药限量标准中有甲胺磷、甲拌磷和硫丹等18种农药在我国是禁止使用的,另有多菌灵、氟氯氰菊酯和草铵膦等7个农药未在我国茶叶上取得登记,这25种农药按照我国农药管理条例是不允许在茶园中使用的,同样在出口摩洛哥的茶叶基地中也应该禁止使用。
在摩洛哥通报的茶叶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中还有23 项是我国已登记的农药,其中啶虫脒、杀螟丹和苯醚甲环唑等10种农药摩方制定的限量标准比较严格,而吡虫啉、虫螨腈和联苯菊酯等13种农药摩方的限量标准相对较宽松。根据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下称SGS)2017—2018 年检测的1500个左右的茶样统计结果,摩方标准相对较严的且在我国茶园中使用频率较高的啶虫脒、丁醚脲和苯醚甲环唑等3种农药均有检出,若按摩方拟实施的标准判定,啶虫脒的超标率可达10%以上。另外,统计摩方标准相对较宽松的13种我国登记的农药的残留检出情况,吡虫啉、虫螨腈和联苯菊酯等茶园常用农药的残留量均有检出,但在可接受的范围内(SGS 内部统计数据)。因此,在茶园实际使用农药时,可选摩方标准要求相对较宽且与我国标准相当的农药品种,一般不要选用摩方标准要求相对严格的农药品种。
特别要注意的是,按摩方通报要求,不在现行48项限量标准以内的农药品种,一旦检测将适用限量0.01 mg/kg或者最低检测限(LOD),这就要求在茶园用药时要尽量避免选用可能检测出农药残留的其他农药品种。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茶园农药管控体系
与欧盟从我国进口茶叶规模相比,摩洛哥从我国进口的茶叶量几乎达到欧盟的1倍,且摩方即将开始对从我国进口的茶叶实施茶叶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因此必须像管控出口欧盟茶叶一样,从源头上控制农药使用,有效降低茶叶中农药残留风险。
从出口茶叶企业来看,一是要建立公司自身的茶叶生产基地,或与规模茶叶生产基地紧密合作作为出口茶叶的原料基地;二是要组建出口茶叶合作社,把原有茶叶原料供应区域内小规模茶叶生产基地和分散的茶农组织起来,科学指导茶园病虫害防治并管控茶园用化学农药,以确保茶叶原料符合出口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要求;三是要加强茶叶样品的检测,避免采购来自茶叶中农药残留风险较高的茶叶生产区域的原料。
从政府层面来看,首先,管控好茶园中禁止使用的农药品种,加大查处违规使用茶园禁用农药的力度,确保禁用农药不进入茶叶生产过程;其次,不断强化茶园病虫害的科学防控指导,在重点出口茶叶原料供应区域,按照“五个一”建立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体系;再次,不断推进茶叶生产的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为提高茶叶的卫生质量安全水平提供基础。
要进一步加强中摩双方的沟通
摩洛哥正式通报对从我国进口茶叶执行茶叶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这只是第一步,后续还会像欧盟一样继续出台或调整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有必要建立中摩双方的沟通机制,在相关政策出台的前期调研、过程沟通和后续评估调整等环节加强协商。同时,要注重发挥已有的协会、商会和预警平台的作用,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反馈生产与贸易的情况,帮助出口企业采取相应的措施。
另一方面,我国茶叶在摩洛哥市场占有绝对垄断地位,摩洛哥民众对我国绿茶也具有依赖性,因此摩洛哥从我国进口茶叶从一段时间看仍然是一种刚性需求。面对摩洛哥出台的茶叶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只要我们不断提高茶叶生产管理水平,建立茶叶卫生质量可追溯体系,积极实施茶企走出去战略,一定会促进中摩茶叶贸易向着更良性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