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茶业法规标准研究报告
2019-05-27 作者: admin 来源: 未知 已阅读次
标准是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技术依据,标准化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引领性作用和战略性作用方面表现愈加突出。此外,作为一个世界的“通用语言”、国际贸易的“通行证”,标准在便利国际经贸往来、技术交流、产能合作等各个方面的作用也愈加凸显。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新《标准化法》)于2017年11月4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并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标准化法》全文共六章45条,分为总则、标准的制定、标准的实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新《标准化法》明确了统一管理和分工管理的管理体制,建立了政府标准化工作的协调机制。同时明晰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主体、范围和效力,规定了标准制定的立项评估、实施验证以及标准实施后的信息反馈和评估工作,并进一步强化了对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明确了监督的主体、职责、措施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标准化争议方面的协调调解机制,相关投诉、举报制度等。
新《标准化法》鼓励制定和实施高于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并要求推动全社会应用标准化的方式来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发挥标准化在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方面的支撑作用。此外,新《标准化法》首次提出了国家要积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促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的“软连通”,用标准化工作助力中国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特别是鼓励中国的企业、社会团体、教育科研机构要积极参与到国际标准化活动中,要参加到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中,推进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要相互转化和应用。
自《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5-2017)》实施以来,在“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推动下,我国同沿线国家标准化合作取得了显著效果。2017年5月,由国家标准委发起,我国与俄罗斯、白俄罗斯、塞尔维亚、蒙古国、柬埔寨、马来西亚、哈萨克斯坦、埃塞俄比亚、希腊、瑞士、土耳其、菲律宾共12个国家标准化机构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标准合作,助推“一带一路”建设联合倡议》。随后,在2017年12月,《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布。《行动计划》紧扣提高我国与沿线国家标准体系兼容性这条主线,紧紧围绕“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聚焦互联互通建设关键通道和重大项目部署了9项重点任务,并选择重点领域、重点国家、重要平台和重要基础安排了9个专项行动。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旨在通过以标准化的开放合作,促进政策、设施、贸易、资金和民心的互联互通;以中国标准“走出去”,促进沿线各国的技术交流和产能合作;以标准互认的深化拓展,促进沿线各国标准体系相互兼容;以中国标准品牌效应的培育提升,为“一带一路”建设贡献中国智慧。
据统计,目前已发布茶叶国家标准147项,其中产品标准数量居首,约占44%;方法标准占26%;食品安全标准均为强制性标准,约占14%;基础标准以行业通用基础内容为主,如《茶树种苗》(GB 11767-2003)、《茶叶感官审评术语》(GB/T 14487-2017)等,约占国标总数的9%;技术规范标准覆盖了茶叶种植、生产、加工等环节,数量约占总数的5%;其他类标准约占2%。
2017年至今,我国共发布茶叶国家标准30项,其中,食品安全标准2项、基础标准1项、产品标准16项、方法标准6项、技术规范4项、指导性技术文件1项。
2017年4月14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2017年第4号公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等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并同时对新标准进行了解读,其中明确指出:取消包括茶叶在内的植物性食品中稀土限量要求。
稀土限量标准出台已经有26年,当初是为了控制茶叶的叶面肥。但实际上,放眼全球仅中国设立了稀土限量标准,多年来对茶行业的健康发展、对消费者的认知判断,起了一定的限制作用。茶叶稀土限量标准的取消将进一步刺激中国茶叶的出口、增强茶行业的市场自信心、避免针对稀土限量的非理性职业打假,对我国茶产业带来积极影响,我国大部分乌龙茶、黑茶以及普洱茶企业将直接受益。但同时,茶叶行业还应继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行业自律,提升食品安全意识,严把茶叶质量关,科学合理进行农业投入品施用,加强源头管控,正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
责任编辑:千鹤茶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