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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树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要求及进展

2020-06-10  作者: admin  来源: 未知  已阅读

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广大茶叶科技工作者和茶农培育了一大批优良茶树品种。全国有4次集中认(审)定以及2次比较集中的茶树品种鉴定,到新《种子法》和《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实施前,国家认(审)定茶树品种有95个,其中有性系17个、无性系78个;国家鉴定无性系品种39个。新《种子法》的实施,对茶树品种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01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的对象

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种子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对部分非主要农作物实行品种登记制度。列入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品种在推广前应当登记”。第二十三条规定:“应当登记的农作物品种未经登记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不得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2017年3月30日农业部第1号令《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下称《办法》)发布,茶树被列入第一批29种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目录。

同年5月开始实施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登记的品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
(二)具备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
(三)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品种名称。
申请登记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还应当经过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三条规定:对新培育的品种,申请者应当按照品种登记指南的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
(二)品种特性、育种过程等的说明材料;
(三)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报告;
(四)种子、植株及果实等实物彩色照片;
(五)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材料;
(六)品种和申请材料合法性、真实性承诺书。

 

第十四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审定或者已销售种植的品种,申请者可以按照品种登记指南的要求,提交申请表、品种生产销售应用情况或者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说明材料,申请品种登记。也就是说,新选育品种、《办法》实施前已认(审)定或者已销售种植的茶树品种,均应按《办法》的要求,进行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

 
 
 
 
02
 

茶树品种登记要准备的主要材料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茶树》(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申请茶树品种登记,申请者向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提出品种登记申请,填写‘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申请表茶树’,提交相关申请文件;省级部门书面审查符合要求的,再通知申请者提交苗木样品”。

 

根据《指南》要求,除了申请表以外,其他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茶树育种过程描述;
2)茶树品种特性描述(可以参考《中国无性系茶树品种志》);
3)投产后2年产量(品比、区试或者生产均可以,需要有合适的对照品种);
4)茶叶品质:感官审评和生化检测报告(建议春季的第一批或第二批次样品,送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等有资质的机构检测);
5)茶小绿叶蝉和炭疽病抗性试验报告;
6)抗寒性和抗旱性描述;
7)转基因检测报告;
8)适宜种植区域;
9)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DUS)测试报告〔按《植物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茶树》进行试验,需要有合适的近似品种,有条件可以自行组织测试,也可以委托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茶树测试站(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测试〕;
10)栽培技术要点;
11)典型照片(植株、新梢、叶片、花、果实等)。

 

 

《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农业部自收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对符合规定并按规定提交种子样品的,予以登记,颁发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申请登记茶树品种的种苗样品,除云南省与海南省提交到国家种质勐海茶树分圃(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保存以外,其他所有省份均提交到国家种质杭州茶树圃(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种植保存。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基本流程

从农作物种子管理集成平台 http://202.127.42.47:8015/Admin.aspx 

网上注册—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附件材料)—省农业农村厅种子管理部门审查—审核通过—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复核/向国家种质资源库(圃)提交种苗木样品—上报农业农村部公示—公告。

 

 
 
 
03
 
茶树品种登记的进展
截至2020年1月21日,共有7批次48个茶树品种完成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表1),分别来自湖南(15个)、福建(7个)、山东(5个)、浙江(4个)、贵州(4个)、四川(3个)、安徽(3个)、湖北(2个)、江西(2个)、陕西(1个)、江苏(1个)和广东(1个)等12个省。

 

 

 

 

从地方群体品种或者优良品种自然杂交后代中选育的40个、杂交育种选育的7个、辐射育种1个;适制绿茶17个、红茶3个、红绿兼制或适制多茶类27个、乌龙茶1个;第一选育单位为科研院所的27个、大学7个、企业6个,其中自主选育25个、合作选育17个、其他(地方品种)6个。

 

除了传统的绿茶和乌龙茶对照品种福鼎大白茶与黄旦,还有龙井长叶、瑞雪、舒茶早、黄金芽、槠叶齐、云南大叶、紫娟和铁观音等作为对照品种,产量比对照低17%到高10%的有14个,高10%~50%有22个,高50%~150%有12个。

 

 

 

截至2019年9月30日,第一批29种非主要农作物原认(审)定和已销售的老品种共计14361个完成了登记,占已登记品种总数(14952个)的96%,新选育品种登记数只占4%,把老品种尽快纳入到管理中,这是登记制度设计的初衷。

 

茶树2018—2019年已经登记的48个品种中,经全国认(审)定品种只有11个,已销售(鉴定)4个,两者只占总数的29%,新选育34个(占71%),这与全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形势差异较大,更多已经认(审)定和已销售品种需要及时进行登记。此外,48个登记茶树品种中,植物新品种权已授权6个、已申请未授权2个,未申请40个。

 

 
 
04

对未来茶树品种登记的建议

加强对新《种子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使全国有关科研院所、大学、主管部门、育种者和种苗繁育者等相关机构和人员明确茶树品种登记的重要性。

 

根据《种子法》和《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的规定,已经通过国家认定、审定和已销售(鉴定)以及省级认(审)定的茶树品种,应尽早进行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

 

根据《指南》的要求,在茶树新品种选育中有潜力的新品系可以先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然后再合理布置品种试验,采集数据,适时进行品种登记

责任编辑:千鹤茶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