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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16-05-01  作者:   来源:   已阅读

信息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发稿日期:2014-2-26     字体浏览: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本报讯 21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沈耀钦带队到我县,检查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召开述责述廉大会。朱团能、高向荣、谢保家、廖皆明等县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会议。

沈耀钦充分肯定了一年来我县在反腐倡廉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沈耀钦指出,安溪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上,主官主抓,形成合力,全面落实“三个保障”“三项创新”“四个亲自”,很有特色。监督部门按照党章赋予的权利,履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成效明显。在查办案件上,办案质量高,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净化了环境,并发挥案件教育的功能。在预防腐败工作上,通过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的落实、公共资源的交易,政府采购,规范化工程招投标等做得扎实,政治、经济、社会效益可观。在效能建设上,落实“马上就办”,抓好机关效能、乡镇标准化建设等取得明显成效,效能建设进一步得到提升。

沈耀钦强调,下阶段,我县要进一步突出党委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带头遵守各项规定,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要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要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要深化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繁荣发展。

县委书记朱团能汇报我县201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2013年,我县认真贯彻市委、市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坚持党要管党,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突出主业,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坚持令行禁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力纠“四风”,坚持综合治理,推进源头防腐工作深入开展,坚持铁腕整治,健全作风效能建设常态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省委巡视组的充分肯定。

朱团能表示,我县将以市委专项检查为契机,按照省纪委九届五次、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中心任务,推进改革创新,坚持不懈狠抓党风政风,毫不手软惩治腐败,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安溪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会上,60名测评代表对我县党政领导班子与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

【责任编辑: 林弘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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