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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普法先进单位

2016-05-01  作者:   来源:   已阅读

信息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发稿日期:2014-8-22     字体浏览:

本报讯 (记者洪金示 通讯员魏玉铭)日前,在全国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县人民检察院因普法工作成效明显,被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系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

为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普法教育,2012年,县检察院率先在全市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并投入专项经费用于青少年普法宣传。在湖头慈山农校社会实践基地、尚卿尤俊农耕园设立法制教育基地,开展心理辅导、法制宣讲和法律咨询,至今受教育中小学生已达10万多人次。同时,与城区4所中学签订检校共建协议,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的德育教育工作中,定期开展法制课堂、法制图片展、沟通情况,共商防范之策。

同时,该院举办模拟法庭、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自编自导自演预防青少年犯罪微电影《因为有你在身边》,制作法制动漫视频普法宣传册,在全县中小学播放、发放。
 

又讯 (记者洪金示 通讯员吴海燕)日前,县人民检察院控申接待室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的称号,这是该院连续第二次获此殊荣。

该院深化窗口建设,强化服务意识,主动顺应群众要求,不断改进接访方式,推出“茶道接访”、院领导“包周接访”、青年干警“脱产接访”等创新接访方式,合理疏导群众矛盾,提升检察执法亲和力;通过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带案下访巡访等方式,畅通诉求渠道,全力化解矛盾;全面推行风险评估机制,对于不立案、不捕、不诉等案件及时制定预案,并跟踪落实排除风险,从源头上防范涉检访,该院已连续四年无涉检信访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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