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安溪报-安溪新闻网 发稿日期:2014-3-3 阅读次数:2602次 字体浏览:大 中 小
成批输入外地劳务人员 每人奖励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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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从泉州市总工会了解到,今年,为鼓励成批组织、输入外地劳务人员来泉务工,泉州市仍将继续执行2005年4月1日出台的《泉州市奖励组织输入外地劳务人员暂行规定》。
据悉,2014年初,泉州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织了针对石板材生产加工、鞋服制作、电子、纺织、娱乐餐饮旅游业、食品生产加工等行业的用工市场调查。通过调查发现,2014年泉州市部分企业将存在欠缺员工现象,其中电子、鞋服制作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娱乐餐饮旅游业欠缺员工现象比较突出,全市缺工约8万人。
为了有效解决缺工问题,2014年,泉州市劳动、财政、工会等相关部门将严格执行2005年4月1日颁布实施的《泉州市奖励组织输入外地劳务人员暂行规定》,不论是部门、机构或个人,每引进一名泉州市籍以外的劳动力,将予以奖励100元。按要求,享受奖励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输入的外地劳务人员必须为户籍地在泉州市以外、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来泉务工人员;一次性成批输入外地劳务人员应在20人以上;成批输入的外地劳务人员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就业(包括试用期)满1个月以上,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必须是暂行规定出台后的新输入人员。
据介绍,该奖励资金的申领由泉州市各县(区、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把关,在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批后,由财政部门将奖励资金划入同级就业服务机构的银行账户,再由就业服务机构支付给奖励对象。需注意的是,申请奖励资金时,申请者应附上申请表、输入外地劳务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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