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大稠顶茶场有限公司茶苗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16-12-28 作者: admin 来源: 未知 已阅读次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12-16 16:04:35
采购编号:2016-MY203 采购品目:农用物资 预算金额: 480,000.00 元
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梁晓红 项目经办人:毛洪恒
怀集大稠顶茶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怀集大稠顶茶场有限公司茶苗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3日),并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拟采购项目内容、说明
1、项目预算:48万元。
2. 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茶苗名称
数量
主要规格要求
1
软枝乌龙茶苗
24万株
扦插苗,育苗期不超过18个月,高度不低于20厘米;直径不小于0.3厘米;根系发根正常;叶片完全成熟,主茎大部木质化;无病虫为害
2
水仙茶苗
2万株
扦插苗,育苗期不超过18个月;高度不低于30厘米;直径不小于0.3厘米;根系发根正常;叶片完全成熟,主茎大部木质化;无病虫为害
3
福云6号茶苗
2万株
扦插苗,育苗期不超过18个月;高度不低于35厘米;直径不小于0.3厘米;根系发根正常;叶片完全成熟,主茎大部木质化;无病虫为害
4
福鼎大白茶茶苗
2万株
扦插苗,育苗期不超过18个月;高度不低于30厘米;直径不小于0.3厘米;根系发根正常;叶片完全成熟,主茎大部木质化;无病虫为害
5
肉桂茶苗
2万株
扦插苗,育苗期不超过18个月;高度不低于20厘米;直径不小于0.3厘米;根系发根正常;叶片完全成熟,主茎大部木质化;无病虫为害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并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三、拟定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拟定供应商名称:安溪县千鹤茶叶专业合作社
拟定供应商地址:福建省安溪县城厢镇勤内村大仑12号
四、申请依据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对拟定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名称
工作单位
职称
论证意见
黎良明
肇庆市农业局
高级农艺师
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陈海波
肇庆市公路局
会计师
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张洪户
肇庆市农业良种示范推广中心
高级农艺师
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六、供应商登记
1、登记时间:公示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登记截至日期:2016年12月23日下午17时;
3、登记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前台
4、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报价响应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到本公司报名登记。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怀集大稠顶茶场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千鹤茶苗